今天中午在光明街吃午餐時,看到一則新聞:
剛開始看時還沒什麼,家境困難的小孩賺學費這種新聞常常有,是很辛苦、很懂事;還認養貧童,那就更了不起了。但是新聞就是這樣,看久了,也麻木了,吃完飯就忘記了。
但這個新聞不一樣,看到後來我才發現,他們不是貧童,是家裡付得起學費的小孩,就和我們一樣。沒有艱困的現實環境迫使他們成長、早熟,沒有說不賺錢就無法念書、沒有飯吃。就和我們一樣,父母照顧得好好的,沒有後顧之憂的小孩。
他們三姊弟最大才國一,年紀小小就有這種想法,並化為實際行動,也頗有成果。(我忍不住想,他們高中的補習費和大學學費應該沒辦法靠芭樂賺齊了吧?)
而我們這些吃住、學費、零用錢都從父母手上拿的人,實在沒資格講什麼。省吃儉用?存錢?還不是都父母的錢,省是應該的,在花錢前多想想,這些錢都是我們不靠任何努力拿到的。
至於打工賺錢嘛,我照樣把它存起來,或花掉,從沒想過要捐出去。看到這則新聞,他們除了付自己的學費外,還認養一個肯亞的貧童,而不是自己存起來當零用錢。騎車回宿舍的途中,想了想,我還是不可能把我存的錢捐出去,至少目前我做不到。我有很多想買的東西,有很多要花錢才做的到的事想做。歸根究柢,就是欲望太多。(請某兩人不要一直以不可思議的表情說我沒有花錢欲望好嗎?我也有想要的東西,都比衣服包包還要重視多了。)
我知道,也想過,一個人出生,或許目的就是要幫助其他人,貢獻社會。知易行難。我總想著要買哪件東西,明知道這不重要。我寧願一天三餐花不到六十元(目前最新極限省錢模式),把錢存起來,卻不願把零錢放進小七的捐獻箱,或是路邊賣昂貴口香糖的殘障人士手裡。
什麼事是對的,什麼事是可以做的,什麼事是應該做的。我想大部分的人都知道,但是做不到。這是執著。我知道我很固執,改不了就是改不了,這也是輪迴。什麼時候可以改掉?什麼時候可以跳出輪迴?在我做到以前,以上這些都是空談。
(講的那麼多,對那三位姐弟來說,這件事卻再也單純不過。小孩的純真不會想那麼多,在社會化後,想法與價值觀和理想世界牴觸也是習以為常的事了。這讓我想到小王子這本書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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